化学农药制剂环境影响资料:原药(母药)环境试验摘要;鸟类急性经口毒性试验资料;水生生物毒性试验资料;鱼类急性毒性试验资料;大型溞急性活动抑制试验资料;绿藻生长抑制试验资料;陆生非靶标节肢动物毒性试验;蜜蜂急性经口毒性试验资料;蜜蜂急性接触毒性试验资料;家蚕急性毒性试验资料;家蚕慢性毒性试验资料;寄生性天敌急性毒性试验资料;捕食性天敌急性毒性试验资料;桑叶**终残留试验资料;蚯蚓急性毒性试验资料;环境风险评估需要的其他高级阶段试验资料;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农药登记办证的流程和周期!眉山农药生产许可证登记新政策

查询省级权限内肥料登记证,是否向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咨询?答案不全是。部分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已下放权限内肥料登记事项。江西从2014年4月起复混肥、配方肥(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登记证核发下放至设区市农业主管部门。自2017年7月15日起,江苏省部分肥料品种登记委托设区市实施。自2018年3月1日起,广东由各地级以上市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复混肥、配方肥(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的登记审批;广东省农业厅已受理的,继续完成办理。广元农药登记需要多长时间农药登记证不可转让,农药登记资料可以转让。

四川省农药经营许可核发受理条件:1.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教育培训机构五十六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2.有不少于三十平方米的营业场所、不少于五十平方米的仓储场所,并与其他商品、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有效隔离;兼营其他农业投入品的,应当具有相对**的农药经营区域;3.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应当配备通风、消防、预防中毒等设施,有与所经营农药品种、类别相适应的货架、柜台等展示、陈列的设施设备;4.有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识别设备和用于记载农药购进、储存、销售等电子台账的计算机管理系统;5.有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使用指导等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6.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条件。农药经营者的分支机构也应当符合上述规定。申请材料1、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2、营业执照;3、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含租赁方房产证);4、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地址、面积、平面图等说明材料及照片;5、有关管理制度目录及文本。
为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对部分肥料产品实施备案管理的通知》(农办农[20]15号)要求,目前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组织开发的肥料备案系统已经正式上线运行。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中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农用氯化钾镁、农用硫酸钾镁、复混肥料、掺混肥料生产企业可从农业农村部网站种植业管理司子站的“肥料登记与备案”模块登记肥料备案系统,提交产品信息后进行备案。已提前组织生产还未备案的生产企业,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补备案。上述七种肥料产品具有肥料登记证且在有效期之内的,原登记证可以继续使用,不用进行网上备案。原登记证超出有效期的需继续生产此产品,必须进行网上备案。拥有的符合登记资料要求的完整登记资料才能授权。

2相同原药认定2.1程序及标准2.1.1产品化学资料认定2.1.1.1与对照产品(M1,下同)相比,申请认定产品(M2,下同)符合以下全部要求时,可认定M2与M1为相同原药。2.1.1.1.1M2有效成分含量不低于M1;2.1.1.1.2M2相关杂质限量不高于M1;2.1.1.1.3M2其他主要项目控制指标不低于M1;2.1.1.1.4与M1相比,M2无新的相关杂质;2.1.1.1.5与M1相比,M2非相关杂质限量的相对值增加不超过50%或***值增加不超过0.3%,以较大值进行判定;2.1.1.1.6与M1相比,M2无新的非相关杂质;2.1.1.1.7M2鼠伤寒沙门氏菌/回复突变试验结果,等于或优于M1。2.1.1.2当不符合2.1.1.1.1、2.1.1.1.3、2.1.1.1.7任一项要求时,认定M2为非相同原药。2.1.1.3当同时符合2.1.1.1.1、2.1.1.1.3、2.1.1.1.7要求,但不符合2.1.1.1.2、2.1.1.1.4、2.1.1.1.5、2.1.1.1.6任一项要求时,需进行第二阶段认定。肥料登记的分类:免于登记、省级备案、省级登记、部级备案、部级登记。四川农药登记流程是什么
取消新农药登记试验审查事项行政许可,改为备案。眉山农药生产许可证登记新政策
2022年度四川省农药生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根据《***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精神,按照《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和﹤四川省2022年度省本级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抽查对象本方案所称抽查对象为已取得我省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二、抽查比例抽查比例为抽查对象的25%。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年度抽查工作计划,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检查对象。不属于重点检查事项且不涉及投诉举报、转办交办、立案查处等情形的,原则上不在同一年度对同一抽查对象实施多次检查。三、检查时间2022年5月至10月。四、检查事项《四川省市场监督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第21项所规定的事项,主要为生产经营资质、档案管理、台账管理、农药标签、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等。五、组织实施(一)实施部门农业农村厅为牵头部门,省市场监管局为参与部门。眉山农药生产许可证登记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