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推进高水平的建设,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治理模式。二是鼓励第三方治理等服务模式。组建专业性强,技术成熟的运行管理的团队,采取市场化专业化的运营模式。第三是推进相关产业的发展,通过绿岛建设串起生态产业链,加速释放相关产业市场的需求。较后,陈善莉建议强化激励约束机制。一是创新政策激励,拓宽绿色的融资渠道,规范有序引导社会资金积极参与绿岛项目建设和运营。二是加强监督约束,加强对绿岛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推进落实安全生产和环保的各项要求。三是拓展治理路径,建成一批相对集中、管用的绿岛,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绿岛模式是一种生态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相结合的城市规划模式。活性炭绿岛模式运营单位

建立“绿岛”,优化收处服务。开展失效活性炭再生利用项目“绿岛”建设,配置回转窑、蒸煮釜、沸腾炉等生产设施,添置流化床处理装置,建立标准化仓储车间,升级生产智能一体化控制系统,建成全市独一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同时组建专业服务团队,开展活性炭预约上门更换及回收再生业务。目前团队已提供更换、提供回收再生服务340余次,涉及企业305家,大幅度减轻企业污染治理负担。政银合作,完善支付体系。探索政银合作模式,通过开发活性炭资金支付监管系统,自创“企业预约换炭-预缴款至系统-团队上门更换-企业确认交易-系统完成支付”的工作流程,有效保障用炭单位资金支付安全,实现活性炭使用-更换-再生-支付的全周期环节动态监管。企业对再生中心提供的换炭服务满意度达100%,平均活性炭使用成本下降约48.5%,企业营商环境得到持续优化。活性炭绿岛模式运营单位通过实施绿岛模式,我们的城市变得更加宜居,空气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

优化管理手段,落实“全流程式”数智监管,源头减量,精确使用管控。定期监测活性炭填装量、排污强度等有表示性的样本企业,判定活性炭是否失效,对达到设计使用寿命但仍未失效的活性炭适当延长更换时间,优化运行维护方案,有效控制运行成本。县内39家企业通过监测评估,年换炭次数从4次减少为3次,活性炭用量减少80.7吨,预计为企业节省处置费用68.62万元。末端管控,加强再生利用。再生中心根据企业需求合理安排收运时间及路径,通过废炭集中收处、再生利用方式,努力消除以往危险废物点对点运输问题。同时再生中心依靠先进的活性炭再生技术,推进失效活性炭再生利用,保障活性炭更换服务同时严格落实质量管理,有效提升服务水平。
“绿岛”项目与“入岛”主体,以合同约定排污情况及相关责任,双方的排污许可证、合同均作为环境执法监管的依据。戴明忠介绍,除了厘清责任、破除障碍,省生态环境厅还从政策上为各地建“绿岛”保驾护航。例如,将建成并符合条件的“绿岛”项目,纳入环保信任保护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豁免名单;“绿岛”项目运行削减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经核定后可申请用于本地区重大项目建设。“绿岛”建设,是江苏在全国的一项重大环保创新。绿岛模式突出了生活垃圾分类和循环利用的意识。

为创新生态环境治理模式,统筹区域共享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帮助中小市场主体降低污染治理成本,近期,省财政厅联合相关部门按照事后补助的方式,通过项目申报、专业人士评审等程序,遴选支持20个“绿岛”项目,其中工业项目11个、农业项目4个和服务业项目5个,统筹推进“绿岛”项目建设。专项整治,提升治理效能。针对县域内采用低效设施治理VOCs废气及使用蜂窝活性炭的企业,逐一走访排查,无偿为其编制“一厂一策”改造方案,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设施改造、更换优良颗粒炭等工作。目前已完成改造企业259家,“厂策”全部实施后,全县低效设施提升率达100%,蜂窝炭全方面“清零”,预计VOCs年排放量将减少260吨以上,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腾出环境承载空间。绿岛模式鼓励城市建设要充分考虑气候变化对环境的影响。活性炭绿岛模式运营单位
在绿岛模式的引导下,我们的城市正在逐步向低碳、环保、可持续的方向发展。活性炭绿岛模式运营单位
2021年,综合考虑项目成熟度、方案可行性、预算合理性、绩效明显性、保障措施可靠性等因素,省生态环境厅从各市申报的117个项目中选出81个达到“绿岛”建设要求的项目,总投资额约130亿元。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的“有机肥生产检测设施”,2021年通过审核的“绿岛”项目数,为何略低于前一年?“各地积极性高,但审核标准也很高,是不打折扣的。‘绿岛’要求服务多个中小微企业,可是部分申报项目只服务单一市场主体,自然无法通过审核。活性炭绿岛模式运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