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0日,生态环境部、发改委、科技部等15部委联合发布《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其中明确推进涉 VOCs 产业集群治理提升,加快建设涉VOCs“绿岛”项目。为相关“绿岛”项目建设释放出明确利好信号。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大气所副所长、研究员宁淼指出,“绿岛”项目是大气专项资金VOCs综合治理类项目非常主要的重点支持方向。具体到新建相关项目的支持额度,她表示,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支持额度达30%;VOCs源头治理支持生产线改造的20%;新建集中喷涂中心的末端治理设施支持50%,生产设备支持20%。绿岛模式鼓励城市规划和建设要以提高自然环境的适应能力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向。福建危废活性炭绿岛模式业务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会长李寿生,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二级巡视员张文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张星,泰州市委副书记、万闻华等领导出席大会并致辞。会议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副会长傅向升主持。来自government、协会、化工园区、行业企业等近1200名表示参加了本次会议。在4月12日举办的“绿色燃料发展”专题论坛中,国家环境保护有机化工废水处理与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主任张炜铭教授以“基于有机废水能源化的工业绿岛模式开发及应用探索”为主题,介绍了南大环保通过集约建设、共享治污、资源化能源化的“绿岛模式”,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建立不同功能定位的水处理分中心,采取不同工艺针对性解决园区水污染治理管控痛点问题的初步探索。福建危废活性炭绿岛模式业务在绿岛模式的引导下,我们的城市正在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

“目前市场主体参与较积极的,是危废集中收集贮存类‘绿岛’项目,这是因为国家和省生态环境部门有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监管措施。”“绿岛”项目实质是污染物的集中处置(贮存)设施,有比较成熟明确的技术标准、规范。如何将分散的市场主体产生的污染物环保、安全、经济地收集到“绿岛”,是一大难点。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将污染物从中小微市场主体收集到“绿岛”,要系统科学地设计好收集路线、方式、设备等。另外,“绿岛”项目将分散的污染物集中后,环境风险会明显提高,这也是各地发展“绿岛”需要注意的问题。
所谓“绿岛”其实是一种共享经济,即一个园区共用一套污水治理设施,一套危废处理设施,成本共摊。“这样使得园区企业较大程度上降低了单独治污的成本,同时操的心也少了。”据介绍,在江苏和山东的很多家具厂,就把刷漆环节集中在区域中的“绿岛”,并进行VOC(环保意义上会产生危害的那一类挥发性有机物)处理。而在“绿岛”负责VOC处理的企业,因为接了很多家具厂的刷漆和VOC处理的单,便能够负担相关设备成本了。这对于各方来说,都是一种既省钱又省事的治污模式。绿岛模式将绿色环境融入城市规划和建设的方方面面。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处长戴明忠介绍,中小微企业、个体经营户生存压力大,创设“绿岛”的初衷,既是通过“集约建设”为这些市场主体降低治污成本,也是希望借助“共享治污”将游离于监管之外的市场主体管起来。“绿岛”助力监管,在危废处置方面尤为明显。在无锡青龙山工业园,小微企业将各自产生的危废打包,放入防爆柜暂存,需要处置时在小程序上发起申请,由“绿岛”上门接收。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罗小春介绍,无锡有近8400家产废单位,其中年产废量10吨以下的小微企业多达6800余家,它们的产废量只占全市产废总量的1%。量不大、分得散,危废处置存在渠道不畅、贮存不规范等问题。绿岛模式致力于城市规划要以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为目标。山东低碳循环绿岛模式BOT
绿岛模式强调城市规划和建设要尊重土地资源的环境功能。福建危废活性炭绿岛模式业务
“绿岛”模式是一种旨在通过共享生产工段或治理设施来降低中小微企业治污成本的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模式。该模式鼓励工艺相似、产污类似、位置相近的小微企业以组团共建共用、牵头企业代建租用、第三方自建公用等形式进行合作。“绿岛”模式还涉及建设共享车间,如酸洗、熔化、涂装等,以及合理布局表面处理等涉水工段企业集中服务点。此外,该模式还鼓励建设供多个市场主体共享的污水集中预处理和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项目,以此完善区内小微企业危废的统一收集、暂存和运输体系。福建危废活性炭绿岛模式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