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目录章总则第二章噪声污染防治标准和规划第三章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第四章工业噪声污染防治第五章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第六章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第七章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章总则条为了防治噪声污染,保障公众健康,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维护社会和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本法所称噪声污染,是指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或者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第三条噪声污染的防治,适用本法。因从事本职生产经营工作受到噪声危害的防治,适用劳动保护等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第四条噪声污染防治应当坚持统筹规划、源头防控、分类管理、社会共治、损害担责的原则。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将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将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经费纳入本级预算。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应当明确噪声污染防治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多场景模式,随心切换。重庆变电站噪声处理

第五章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第三十九条本法所称建筑施工噪声,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第四十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噪声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噪声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建设单位应当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第四十一条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作业,应当优先使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公布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并适时更新。第四十二条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作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噪声自动监测系统,与监督管理部门联网,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第四十三条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指定的部门的证明。贵州厂界噪声治理公司空调噪声处理使用消声器。

在相关调查中显示,空调异常产生的噪声往往是消费者**难以忍受的声音污染。机房空调设备(风机、冷水机组、水泵、冷却塔等)由于机械运动而产生的振动与噪声,除了对周围环境造成噪声的污染,还会通过风道、墙体、楼板等部位传递至空调房间内,增加了房间内的噪声,较大的机械噪声和环境噪声会使人们烦躁不安和注意力不集中而影响了办公、休息的质量和效率。一、空调室内机的安装空调室内机的安装与室外机的连接情况也影响空调的使用与噪声。如果室内机安装得不够稳定,当室外机运转后,铜管连接着室内机,室内机不够稳固后就会受到压缩机的影响,从而导致室内机共振。二、空调面板的松动当长期使用空调后,空调的面板很容易因为各种原因造成松动,这样,空调在运转时产生的振动就会让面板互相摩擦,从而产生噪声。三、压缩机运转空调室外压缩机也是空调噪声的来源之一,压缩机的噪声过大也会影响用户正常的使用与休息。四、空调出风口空调的主要噪声来源就是空调的出风口,空调开启的风速越大,空调的噪声值当然也就越大,这是空调的主要噪声来源之一。1、除对风机或其它机房空调设备进行消声、减振等处理外,在风道上还需作消声处理,以降低通过风道传播的噪声。
自觉减少社会生活噪声排放,积极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活动,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良好噪声污染防治氛围,共同维护生活环境和谐安宁。第六十一条文化娱乐、体育、餐饮等场所的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第六十二条使用空调器、冷却塔、水泵、油烟净化器、风机、发电机、变压器、锅炉、装卸设备等可能产生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营管理者等,应当采取优化布局、集中排放等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第六十三条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对商业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其他噪声,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第六十四条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但紧急情况以及地方人民**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当合理规定娱乐、健身等活动的区域、时段、音量,可以采取设置噪声自动监测和显示设施等措施加强管理。风吹过树林,树叶沙沙作响,这种自然的声音也被视为一种悦耳的噪声。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对违反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国家鼓励基层**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公共场所管理者、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志愿者等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第十一条国家鼓励、支持噪声污染防治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促进噪声污染防治科学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第十二条对在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第二章噪声污染防治标准和规划第十三条国家推进噪声污染防治标准体系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制定和完善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标准,加强标准之间的衔接协调。第十四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土空间规划以及用地现状,划定本行政区域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将以用于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的建筑物为主的区域,划定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噪声理解,“音乐噪声”被一些年轻人视为一种时尚和个性的表达方式。重庆柴油机噪声怎么做
高音不刺耳,低音不轰鸣。重庆变电站噪声处理
并在施工现场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第六章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第四十四条本法所称交通运输噪声,是指机动车、铁路机车车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机动船舶、航空器等交通运输工具在运行时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第四十五条各级人民**及其有关部门制定、修改国土空间规划和交通运输等相关规划,应当综合考虑公路、城市道路、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线路、水路、港口和民用机场及其起降航线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新建公路、铁路线路选线设计,应当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新建民用机场选址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标准要求。第四十六条制定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技术规范,应当明确噪声污染防治要求。/新建、改建、扩建经过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高速公路、城市高架、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等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重点路段设置声屏障或者采取其他减少振动、降低噪声的措施,符合有关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技术规范以及标准要求。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指定的部门责令制定、实施治理方案。第四十七条机动车的消声器和喇叭应当符合国家规定。重庆变电站噪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