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指导和监管,更好地发挥各部门作用,形成有效配置资源机制。强化社会监督和用户导向,限度吸收教师、家长、学生及社会各方参与装备工作。三、主要任务(一)做好配备工作健全装备标准。充分发挥教育装备标准化技术会及其分委会等相关机构的作用,加快标准制定步伐,形成规范完整的装备标准体系。编制装备分类目录,逐步统一装备分类。编制装备名称词典,清理当前不规范的装备项目与名词,优化装备管理。鼓励各省(区、市)结合实际健全本地装备标准体系。加强设施建设。各地要用好“改薄”及其他和地方与装备相关的和项目,按照标准建设实验教学和音体美装备和场所。支持探索建设综合实验室、特色实验室、学科功能教室、教育创客空间等教育环境。鼓励对现有教室进行多功能技术改造,适应学生学习需求。推进宽带网络校校通,实现校园无线网络全覆盖。鼓励探索建设智慧校园。科学配置装备。各地要遵循装备和技术生命周期规律,实现装备的可持续发展,减少“运动式”、机械达标性配备。要按照标准配齐配足各类装备,保障教育教学及学生生活基本需要。保质保量配好图书。鼓励配备可升降、可灵活分组拼合的课桌椅。鼓励教师学生自制教具。 分别分类定室(库)、定柜、定架、定位、贴签、上账,做到存放合理,管理规范,账账相符,账档相符。江苏教育装备项目管理审计平台

资产是否在质保期内,供应商是哪家,由此造成质保期内当过保报修,维修费用的损失;误报供应商,供应商怨声载道……这些问题都悬而未决,更谈不上供应商质保期内合同履约的质量监管。平台中“维护维修”模块的使用解决了以上所述问题。无论质保期内维修,还是质保期外,维修的关键在于学校的报修,只要解决好报修的正确性,问题就会迎刃刃而解。黄校长介绍,我校在报修资产时,是利用手机扫描粘贴在资产上的二维码标签,实现一键智能报修。系统自动推送资产的质保期、供应商(服务商)、存放地等信息,真正做到一键无忧报修,坐等企业服务。北京财务内控项目管理平台项目过程中的信息公开透明化与质量管控流化,为廉政分险防控提供保障服务。

主要涉及装备的规划、设计、制造、测试和维护等全过程管理,以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装备项目管理的**要素包括项目计划、资源分配、风险管理、进度控制和质量保证。通过有效的装备项目管理,可以提高项目的成功率,降低成本,并确保产品符合客户和市场需求。例如,在制定项目计划时,项目经理需要详细列出每个阶段的任务、时间节点和所需资源。这不仅有助于明确项目目标,还能有效协调团队成员的工作,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
严格按规定权限履行报批程序,及时处置固定资产。对长期积压的待处置资产,按“三重一大”事项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在规定权限内予以处置,切实解决“销账难”的问题。固定资产处置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出售、出让、转让固定资产应依法依规进行资产评估,数量较多或者价值较高的,通过进场交易、等公开方式处置。确实不具备使用价值的处置资产,鼓励通过网络等方式公开处置。处置收入扣除相关税金、评估费、佣金等费用后,按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有关规定及时缴入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四、完善追责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十二)损失追责。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损失追责机制,落实损失赔偿责任。对因使用、保管不善等造成的固定资产丢失、损毁等情形,按照规定进行责任认定,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十三)绩效管理。各级财政部门、各部门应当建立固定资产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对固定资产管理机构人员设置,账实相符情况,配置效率、使用效果、处置以及收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等情况设置具体绩效指标,实施问效。(十四)监督检查。各级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教学设备存放、管理制度,所有设备必须造册登记,并记入学校固定资产账。

在教育装备配备的过程中,我们要综合考虑教学需求、财政预算、后期管理等各方面,在及时更新教育装备的同时重视装备管理工作,比较大限度地发挥教育装备的作用。专业的教育装备管理人员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装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在信息化时代,教育装备对管理人员的技术和能力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学校应该为建立专业的装备管理人才队伍,使得教育装备能够得到有效的管理,从而将教育装备的作用更大程度地发挥出来。同时,也要积极地组织教育装备管理人员参加培训,让装备管理人员学习掌握更多的装备技术、管理方法,不断提高教育装备管理水平,提升教育装备管理人员的专业性。学校年度预算计划的科学编制,并同步上报市教育主管部门。江西中小学项目管理审计平台
教育发展对装备的要求,教育装备必须提升教育装备工作的专业化水平。江苏教育装备项目管理审计平台
应当开展需求调查:(一)1000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二)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采购项目,包括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等;(三)技术复杂、性较强的项目,包括需定制开发的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等;(四)主管预算单位或者采购人认为需要开展需求调查的其他采购项目。编制采购需求前一年内,采购人已就相关采购标的开展过需求调查的可以不再重复开展。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采购项目开展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已包含本办法规定的需求调查内容的,可以不再重复调查;对在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中未涉及的部分,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需求调查。第三章采购实施计划第十二条本办法所称采购实施计划,是指采购人围绕实现采购需求,对合同的订立和管理所做的安排。采购实施计划根据法律法规、采购政策和有关规定,结合采购需求的特点确定。第十三条采购实施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合同订立安排,包括采购项目预(概)算、比较高限价,开展采购活动的时间安排,采购形式和委托代理安排,采购包划分与合同分包,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方式、竞争范围和评审规则等。(二)合同管理安排。江苏教育装备项目管理审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