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企业对照本办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申请时提交下列材料: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6.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8.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闵行区申报科技项目代理商6!宝山区公司科技项目介绍

48创新资金申报条件:1.在本市注册,财务和管理制度健全,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等业务,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一般无知识产权纠纷的非上市企业。2.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已完成的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50万元,且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5%;职工总数不超过300人,其中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3.企业申报时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4.同一企业获得创新资金资助的次数未满3次。支持方式:采取后补助的方式。根据评审结果,创新资金支持项目分为A、B两档。A档给予不超过20万元/项的资助,B档给予不超过10万元/项的资助。各区ZF应对本辖区立项项目予以配套资助,且每个项目的资助额度不低于市拨付B档项目的经费额度。嘉定区经信委科技项目浦东新区申报科技项目代理商35!

34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9年度上海市**智能装备首台突破专项,一、申报要求(一)申报单位为在本市依法设立并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财务制度健全、具有承担装备研制的相应能力;(二)申报的项目内容必须符合项目指南(见附件1)的要求;(三)项目执行期不超过3年;(四)已承担本专项项目且未按照合同规定日期完成验收的单位(包括已提交延期申请),不予申报本年度项目。其他具体要求及条件参照《实施细则》规定。二、支持范围支持本市研制单位形成销售合同的首台突破类项目。同批签订合同原则要求研制单位与用户签订的合同不超过3个,合同之间的时间跨度不超过半年,且签订日期应在2018年4月1日及以后。
15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一、条件(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1.申报单位须为在上海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备一定规模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2.申报单位发展方向应符合上海产业规划导向,科技创新需求与区域经济结构相适应,能够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树立质量企业品牌。重点支持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抗疫救灾等关键民生领域,以及具备较强技术优势和发展潜力的中小民营企业建立工作站。3.申报建立工作站的单位应具备较强科研能力,配备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科研团队,科研人员占单位当年职工总数的5%以上且不少于10人。以企业为建站主体的申报单位年度科研投入应不低于销售额的3%或不低于300万元,其它类型的建站主体年度科研投入不少于50万元。4.申报单位为“科创板”上市企业、市科技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有省级(含)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研发载体的企业,以及承担国家或省(市)级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企业,优先批准设立工作站。杨浦区辅导科技项目代理商21!

40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产学研专项,资助对象1、工商注册、税收户管均在浦东新区,且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2、人工智能、中国芯、创新药、蓝天梦、未来车、智能造、数据港等重点优势产业领域企业开展的研发创新项目。资助内容支持企业围绕**技术和共性关键技术攻关、科技成果工艺试验等,与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相关功能性平台合作,以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间合作,共同开展协同创新和联合攻关项目。项目由企业牵头申报,申报单位需提交正式合作协议等附件材料。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30%,单个项目比较高资助额度不超过200万元,项目经评审后择优立项。同一企业当年度资助项目不超过1项;同一企业获本专项资助项目尚未完成验收的,当年度不予支持。小巨人项目代理商63!宝山区申请科技项目认定
科学城科委科技项目代理商33!宝山区公司科技项目介绍
33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首批次新材料),一、支持方向和范围1、所申报的首批次新材料需符合《2020年度上海市首批次新材料支持指南》(见附件1)的要求;2、首批次销售业绩产生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以销售合同日期为准)。二、支持标准和方式根据《上海市首批次新材料专项支持办法》(沪经信规范〔2020〕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已申报其他市级专项资金项目者应主动予以申明,未申明者按照重复申报不予受理。已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再重复申请资助。首批次新材料专项资金原则上同年度同一研制单位**多支持一个项目。宝山区公司科技项目介绍
上海隋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芳春路400号。公司业务分为上海科技咨询机构,科技补贴项目申报,科技政策咨询,上海高新技术企业等,目前不断进行创新和服务改进,为客户提供良好的产品和服务。公司从事商务服务多年,有着创新的设计、强大的技术,还有一批专业化的队伍,确保为客户提供良好的产品及服务。隋秦科技立足于全国市场,依托强大的研发实力,融合前沿的技术理念,及时响应客户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