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依据《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档办发[2014]7号),从档案部门、数字化服务机构、数字化场所、数字化加工设备、档案实体、数字化成果移交接收与设备处理等层面执行严格的安全管理要求。档案出库档案保管部门应按照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方案确定的数字化对象开展档案调取、清点、登记等前期准备工作,并提交档案出库申请,经相关责任人批准后,严格按照档案库房管理规定为数字化对象办理出库相关手续,并与数字化部门共同清点无误后,对档案进行交接出库。档案数据挂接与验收。天津会计档案数字化制度
扫描分辨率应不小于200dpi。如文字偏小、密集、清晰度较差时,建议扫描分辨率不小于300dpi。如有COM输出、仿真复制、印刷出版等其他用途时,可根据需要调整扫描分辨率。需要进行COM输出的档案,扫描分辨率建议不小于300dpi;需要进行高精度仿真复制的档案,扫描分辨率建议不小于600dpi;需要进行印刷出版的档案,可结合档案幅面、印刷出版幅面、印刷精度要求等选择合适的分辨率。存储格式纸质档案数字化图像长期保存格式为TIFF、JPEG或JPEG2000等通用格式,图像压缩率的选择可根据实际应用的需求而定。天津实物档案数字化模式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方案。
档案数字化目录数据准备按照目录数据库建立时制定的数据规则,对照档案原件内容,规范档案中的目录内容。对需在目录数据库中进行标记的情况进行标记。拆除装订应以对纸质档案的保护为原则确定是否拆除装订。如需拆除装订物,应注意保护档案不受损害,并对排列顺序不准确的档案进行重排。特殊装订且拆除装订后需恢复的档案,在拆除装订物时应采用拍照等方式记录档案原貌,以便于恢复。75技术修复破损严重或其他无法直接进行扫描的纸质档案,应先由专业技术员进行技术修复。折皱不平影响扫描质量的纸质档案应先进行压平等相应技术处理。
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方案应包括数字化对象、工作目标、工作内容、成本核算、数字化技术方法和主要技术指标、验收依据、人员安排、责任分工、进度安排、安全管理措施等内容。数字化对象的确定应综合考虑档案的珍贵程度、开放程度、利用率、亟待抢救程度、数字化资金情况等因素。能够采用计算机自动检验的项目应采用计算机自动检验的方式进行100%检验,检验合格率应为100%。对于无法用计算机自动检验的项目,可以根据情况以件或卷为单位采用抽检的方式进行人工检验。抽检比率不得低于5%,对于数据库条目与数字图像内容对应的准确性,抽检合格率应为100%其他内容的抽检合格率应不低于95%。档案数字化相关法律法规。
档案数字化扫描设备扫描设备的选择应特别注意对档案实体的保护,尽量采用对档多实体破坏性小的扫描设备进行数字化。超出所使用扫描仪扫描尺寸的档案可采用更大幅面扫描仪进扫描,也可以采用小幅面扫描仪分幅扫描后进行图像拼接的方式处理。分扫描时,相邻图像之间应留有足够的重叠,并且采用标版等方式明确说明幅方法;若后期采用软件自动拼接的方式,重叠尺寸建议不小于单幅图像对应原件尺寸的1/3。应遵循相关设备的使用规津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纸质档案数字化审批工作。天津会计档案数字化制度
数字化图像的检查工作。天津会计档案数字化制度
逐条对挂接结果进行检查,包括目录数据与纸质档案数字化图像对应的准确性、已挂接数字图像与实际扫描数量的一致性、数字图像是否能正常打开等,发现错误及时进行纠正。应对目录数据进行验收,主要包括数据库中各条目的内容、格式等的准确程度、必填项是否填写等。应对元数据进行验收,主要包括元数据元素的完整性和赋值规范性等。应对存储载体进行验收,主要包括载体的可用性、有无病毒等。验收完成后须经验收组成员签字。验收“通过”的结论,必须经相关领导审核、签字后方有效。天津会计档案数字化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