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创新资金申报条件:1.在本市注册,财务和管理制度健全,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等业务,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一般无知识产权纠纷的非上市企业。2.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已完成的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50万元,且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5%;职工总数不超过300人,其中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3.企业申报时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4.同一企业获得创新资金资助的次数未满3次。支持方式:采取后补助的方式。根据评审结果,创新资金支持项目分为A、B两档。A档给予不超过20万元/项的资助,B档给予不超过10万元/项的资助。各区ZF应对本辖区立项项目予以配套资助,且每个项目的资助额度不低于市拨付B档项目的经费额度。奉贤区辅导科技项目代理商52!嘉定区发改委科技项目代理商

9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一、申报条件申报单位为工商税务注册在虹口且满足以下要求的企业单位:1.申报企业及法人信用良好,主要产品和服务符合上海市和虹口区产业发展导向,具备一定的产业规模和科技投入。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2019年度科技活动经费支出不低于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3%。2.企业技术创新措施到位,具有技术中心建设的必要基础条件,2019年度用于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3.具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科技人员队伍结构合理,在同行业中具有一定的创新人才优势,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不低于10人。4.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完善,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技术创新绩效***,企业在申报前两年度(2018-2019年)内有自主知识产权申报。虹口区科委科技项目申报大张江经信委科技项目代理商47!

33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首批次新材料),一、支持方向和范围1、所申报的首批次新材料需符合《2020年度上海市首批次新材料支持指南》(见附件1)的要求;2、首批次销售业绩产生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以销售合同日期为准)。二、支持标准和方式根据《上海市首批次新材料专项支持办法》(沪经信规范〔2020〕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已申报其他市级专项资金项目者应主动予以申明,未申明者按照重复申报不予受理。已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再重复申请资助。首批次新材料专项资金原则上同年度同一研制单位**多支持一个项目。
11关于开展2021年度宝山区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申报,(一)科创30条第4条:支持引进新兴产业企业。(1)政策条款对于新引进的高技术服务、专业服务、时尚消费、文化创意等领域的重点企业,在本区租赁办公用房的,一定期限按企业当年办公用房租金总额的60%给予支持,比较高不超过500万元;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给予比较高1000万元支持。(2)申报条件★新引进企业1、2019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引进或迁入的新兴产业企业租赁本区办公用房500㎡以上2、公司社保缴纳人员超过30人以上(依据社保缴纳单人数)3、单位面积产出2000元/每平方米科学城辅导科技项目代理商29!

36上海市**智能装备首台突破专项,一、申报要求(一)申报单位为在本市依法设立并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财务制度健全、具有承担装备研制的相应能力;(二)申报的项目内容必须符合项目指南(见附件1)的要求;(三)项目执行期不超过3年;(四)已承担本专项项目且未按照合同规定日期完成验收的单位(包括已提交延期申请),不予申报本年度项目。其他具体要求及条件参照《实施细则》规定。二、支持范围支持本市研制单位形成销售合同的首台突破类项目。同批签订合同原则要求研制单位与用户签订的合同不超过3个,合同之间的时间跨度不超过半年,且签订日期应在2019年4月1日及以后。科学城经信委科技项目代理商32!青浦区科技项目可行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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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三)分类条件。1.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及以上,且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2.上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含)—1亿元(不含),且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6%。3.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足5000万元,同时满足近2年内新增股权融资额(实缴)8000万元(含)以上,且研发投入经费3000万元(含)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例50%(含)以上,创新成果属于本通知“二、重点领域”细分行业关键技术,并有重大突破。嘉定区发改委科技项目代理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