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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空运货运代理费用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4日

从业务层面上看,国际货运代理人是以货主的代理人身份并按代理业务项目和提供的劳务向货主收取劳务费。但从整个对外贸易运输环节和法律上看,国际货运代理人与民法上的代理完全不同,因此权利与义务也不一样。国际上从事对外贸易运输的机构很多,但细加分析,他们基本上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即外贸部门或进出口商、货运代理人和交通运输部门。其中外贸部门或进出口商是专门经营进出口产品业务的机构,统称为货主。他们为履行贸易合同必须组织办理进出口商品的运输。他们是货物运输工作中的托运人或收货人。货运代理人是根据货主的要求,代办货物运输业务的机构,它们在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起着桥梁作用。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是非常典型的国际货运代理人。交通运输部门是专门经营水上、铁路、公路和航空等客货运输业务的机构,如轮船公司、铁路局或公路局及其运输公司,民航总局下属中国民航公司及其分公司,地方民航公司等。它们都以拥有运载工具为特征,为社会提供实际运输服务。它们是货物运输工作中的承运人。到了1999年底,全国共有经商务部(原外经贸部)批准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达到1 600家。天津空运货运代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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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运代理人的职责和义务1.国际货运代理人的基本职责(1)按照代理协议(合同)规定和委托人的指示负责办理委托事项。(2)在办理代理工作中必须提供真实的情况及资料,如果有隐瞒或提供的资料不实,给委托人造成损失,委托人有权向代理人提出索赔并撤销代理协议。(3)在代理协议有效期内不得向第三者泄露在代理过程中得到的保密情报和重要资料。(4)代理应如实向委托人收账。2.国际货运代理应对自己没有执行合同所造成的货物损失负赔偿责任。3.收货人在收到货物时发现货物灭失或损害,并能证明该灭失或损害是由货运代理人的过失造成的,即可向货运代理人提出索赔。4.国际货运代理人在作为承运人运输货物时,其责任从接受货物时开始,至目的地将货物交给收货人为止,或根据指示将货物置于收货人指定的地点也视为完成并已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交货义务。5.委托方应支付给代理人因货物的运送、保管、投保、报关、签证、办理单据以及为提供其他服务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同时还应支付由于货运代理不能控制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而产生的费用。委托方在提货之前必须全部予以付清,方能取得提货权。否则货运代理人对货物有留置权,并有权以适当的方式将货物出售以此来弥补应收取的费用。辽宁空运货运代理售后国际货运代理人接受承运人支付的订舱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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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代理人或者单独的经营人从事经营活动,其经营范围包括:1.揽货、订舱(含租船、包机、包舱)、托运、仓储、包装;2.货物的监装、监卸、集装箱装拆箱、分拨、中转及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3.报关、报检、报验、保险;4.缮制签发有关单证、交付运费、结算及交付杂费;5.国际展品、私人物品及过境货物运输代理;6.国际多式联运、集运(含集装箱拼箱);7.国际快递(不含私人信函);.8.咨询及其他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根据其经营范围,国际货运代理按运输方式分为海运代理、空运代理、汽运代理、铁路运输代理、联运代理、班轮货运代理、不定期船货运代理、液散货货运代理等;按委托项目和业务过程分为订舱揽货代理、货物报关代理、航线代理、货物进口代理、货物出口代理、集装箱货运代理、集装箱拆箱装箱代理、货物装卸代理、中转代理、理货代理、储运代理、报检代理和报验代理等。

①货运代理必须树立为货主服务的思想,密切联系货主,及时掌握货源动向,积极主动承揽有关进口企业成交的进口商品的租船、订舱委托。②一般情况下,货主的进口订舱联系单应于交货期前的35天递交到货运代理手中,货运代理根据订舱委托缮制货物清单并及时寄送有关装港代理,落实货源。③按照承运商品的性质、规格及其他货主要求向事先谈妥运价、装运、付款和代理佣金等条件的班轮公司订舱,合理配船。④配船后,应及时向国外代理发出航次安排指示,并督促其压缩船舶在装货港口的时间和合理利用舱容、载重能力,同时通知国内进口公司船名与受载期。⑤货运代理有责任做好船务单据的保管和分发工作,有关单据要及时寄送卸港。⑥掌握进口船舶动态、船期,做好港口工作、及时合理的安排进口船舶卸货,尽快把货物交到收货人手中极为重要。⑦进口货物到港后,应履行现场监卸任务,把好货物的数量质量关卡,同时必需配合港口的理货人员按票卸货、理货、严禁混卸。⑧进口货物卸船报关后,由收货人自行到码头提货。⑨认真审核账单(含装费、加班费、垫料费、捆扎费等)和班轮运费清单,并及时支付运费给船东。如买卖合同订有定滞/速条款,应及时与船东结算。在集中托运的情况下,除了航空运输公司签发主运单外,集中托运人还要签发航空分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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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海商法》规定MTO对货物灭失或延迟交付的赔偿责任(1)对于货物灭失或损坏:每件或者每个其他运输单位,或按照灭失或损坏的货物毛重,每公斤2SDR,以两者中较高的为准;(2)对于迟延交付,我国的《海商法》规定货物交付期限为60天,MTO迟延交付的赔偿限额为迟延交付货物的运费数额,但承运人的故意或者不作为而造成的迟延交付则不享受此限制。以“混合”身份出现时的责任划分货运代理,从事的业务范围较为常见,除了作为货运代理代委托人报关、报检、安排运输外,还用自己的雇员,以自己的车辆、船舶、飞机、仓库及装卸工具等来提供服务,或陆运阶段为承运人,海运阶段为代理人。对于货运代理的法律地位的确认,不能简单化,而应视具体的情况具体分析。对船边提货和危险品,应根据卸货速度及时与有关方面取得联系,做好衔接工作。辽宁铁路货运代理价格

每个订舱代理的电放格式单要求有所不同,因此按各家订舱代理要求严格执行。天津空运货运代理费用

国际货运代理作为承托双方之间的桥梁,1.需要具备良好的资信资信包括资本和信誉两方面。目前,按有无资产划分,国际货运代理可分为非资产型和资产型两种。其中非资产型班轮代理,主要以提供单证服务、劳务服务、业务管理、专业技能和物流技术服务为主;而资产型班轮代理,则以拥有的仓储设施与集疏运工具为依托向客户提供一站式的物流服务。但无论哪种类型的国际货运代理都必须拥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信息与业务关系网络,并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处理好与委托人的关系,树立为客户服务的思想,接待热情,有问必答,不断提高服务质量。2.了解有关法律法规与政策由于各国法律、金融货币制度不同,政策、法令、规定不一,贸易、运输习惯和经营做法也有差别,很多国家对外贸易政策受经济和自然条件的影响,对进出口货物有着不同的规定,因此,国际货运代理应对此有所了解。3.精通国际货运业务知识以国际海运班轮代理为例,国际海运班轮代理应做到“六知”:(1)了解国际班轮航线现状与构成,即知线。(2)了解装、卸港口情况,即知港。(3)了解船舶情况,即知船。(4)了解货物对运输的要求,即知货。(5)了解运价市场,即知价。(6)了解业务操作规程,即知规程。天津空运货运代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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