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为我国建立和推行税务代理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在我国积极推行税务代理制度,不仅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强化税收征管工作的内在要求。实践表明,在税收征管工作中实行税务代理制度,既有利于形成纳税人、代理办税机构、税务机关三方相互制约的机制,协调征纳关系,也有利于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编辑]税务代理的业务范围(1)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2)办理发票领购手续;(3)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4)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5)制作涉税文书;(6)审查纳税情况;(7)建帐建制,办理帐务;(8)开展税务咨询、受聘税务顾问;(9)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或税务行政诉讼;(10)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业务。[编辑]税务代理的形式和应遵循的原则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根据需要委托税务代理人进行代理、单项代理或临时代理、常年代理。税务代理是一项社会性中介事务,税务代理必须遵守以下三项基本原则:依法代理原则法律、法规是任何活动都要遵守的行为准则,开展税务代理首先必须维护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尊严,在税务代理的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不能超越代理范围和代理权限。税务代理有利于保护征纳双方的合法权益。广东24小时税务代理热线
有关责任人签字、盖章。第三十三条对外出具的代理报告,由承办的具有注册税务师资格的执业人员签字,经有关人员复核无误后,加盖税务师事务所公章,交委托人签收。委托人对代理事项不要求出具代理报告的,受托人可不出具代理报告,但作应保存完整的代理业务工作底稿。第三十四条税务代理工作报告必须资料真实可靠,分析合理有据,责任明确。第六章税务代理关系的终止第三十五条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代期限届满或代理事项完成,税务代理关系自然终止。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方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一)税务代理执业人未按代理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二)税务师事务所被注销资格;(三)税务师事务所破产、解体或被解散。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师事务所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一)委托人死亡或解体、破产;(二)委托人自行实施或授意税务代理执业人员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经劝告不停止其违法活动的;(三)委托人提供虚假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造成代理错误的。第三十八条委托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终止代理行为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中山在线税务代理条件税务代理的相关法律关系的确定主要是根据委托代理协议书的签订作为标志的。
税务代理人可以接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展开全盘代理、单向代理、临时代理或者长年代理。税务代理关联一经确定,税务代理人就可以在代理范围内从事代理工作。税务代理人可以接纳委托,展开代理的事项有:⑴办税务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税务登记,是纳税人向税务机关办书面登记的法规手续,税务登记是纳税人应该履行的责任。《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置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处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自领到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拥有关证件,向生产、经营地或者交税责任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税务登记。如果时有发生转业、改组、分设、合并、联营、迁移、停业、歇业、破产以及其他需变动税务登记的状况时,《税收征收管理法》第16条规定纳税人应“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注销登记之前,拥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变更或者吊销税务登记”。⑵办发票领购手续。因为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发票的印制和领购都由税务机关负责,而且《税收征收管理法》中规定单位、个人、在购销货品、提供或者接纳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
涉税签证业务范围包括: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签证2.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算和财产损失的签证3.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的其他涉税签证业务执业风险一、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方面产生执业风险的因素(一)企业委托代理的意向;(二)企业纳税意识的强弱;(三)企业财务核算的基础。二、从税务代理执业人员方面产生的风险因素(一)执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胜任能力;(二)税务代理机构执业质量控制程度。税务代理试行办法发文时间:1994年9月16日文号:国税[1994]2011号章总则条为了规范税务代理行为,发挥税务代理人在税收活动中的作用,保证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正确贯彻执行,维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税务代理是指税务代理人在本办法规定的代理范围内,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各项行为的总称。第三条税务代理人是指具有丰富的税收实务工作经验和较高的税收、会计专业理论知识以及法律基础知识,经国家税务总局及其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批准,从事税务代理的专门人员及其工作机构。第四条从事税务代理的专门人员称为税务师。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各项行为的总称。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二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团体的章程,执行本团体的决议;(二)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四)按规定交纳会费;(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六)遵守涉税专业服务业务规范(准则、规则、指引)和相关行业规范;(七)参加继续教育,保持和提高专业能力。第十三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2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第十四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第十五条本团体的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五)决定终止事宜;(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第十六条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七条会员大会每届任期4年。税务代理有利于完善税收征管的监督制约机制。梅州一般税务代理
属于民事代理中委托代理的一种。广东24小时税务代理热线
《税收征管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委托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税务事宜”。这是税收法律赋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一项权利。一、税务代理的业务范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下列事项可以委托税务中介机构代为办理;1.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手续;2.办理除增值税发票外的发票领购手续;3.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4.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手续;5.制作涉税文书;6.审查纳税情况;7.建账建制,办理账务;8.税务咨询、受聘税务顾问;9.税务行政复议手续;10.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业务。纳税人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前弥补亏损以及核销财产损失时,可聘请税务中介机构进行审核并出具鉴证报告。二、纳税人委托税务代理的具体程序1.税务代理关系的确立税务代理关系的确立,应当以委托人自愿委托和税务师事务所自愿受理为前提。委托人提出书面或口头的委托代理意向后,税务师事务所应派人对委托人的基本情况及委托事项进行了解。委托人也应对税务师事务所的执业能力和水平进行了解。委托人的委托代理事项应该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中规定的业务范围。广东24小时税务代理热线
深圳市中咨旗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总部位于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6013号江苏大厦B座1220室,是一家一般经营项目是:代办税务登记、纳税和退税、减免税申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利用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理开出增值税专票,代为制作涉税文书,以及开展税务咨询(顾问)、税收筹划、涉税培训等涉税服务业务;承办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鉴证,企业税前弥补亏损和财产损失的鉴证,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规定的其他涉税鉴证业务(取得《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方可开业)。的公司。深圳中咨旗深耕行业多年,始终以客户的需求为向导,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代办税务登记,纳税和退税,减免税申报,财务代理。深圳中咨旗致力于把技术上的创新展现成对用户产品上的贴心,为用户带来良好体验。深圳中咨旗始终关注商务服务市场,以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实现与客户的成长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