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与保护1.机关应当根据档案载体的不同要求对档案进行存储和保管。档案存储和保管应当确保实体安全和信息安全。机关应当制定档案管理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以应对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档案管理应急预案应当纳入机关总体应急预案。2.机关应当做好档案防火、防盗、防紫外线、防有害生物、防水、防潮、防尘、防高温、防污染等防护工作。库房温湿度应当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25)规定。档案库房不得存放与档案保管、保护无关的物品。3.档案工作人员应当监测和记录库房温湿度,根据需要采取措施调节;定期检查维护档案库房设施设备,确保正常运转;定期清扫除尘,保持库房清洁;定期采取措施,防治鼠虫霉等。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2。黑龙江电子公文档案管理系统
1.为了加强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的科学档案管理,确保档案完整、安全与有效利用,更好地服务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2.本办法所称重大活动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组织举办的,对党和国家、行业、地方具有重大意义或者重要国际影响的会议、会展、赛事、纪念、庆典等大型活动;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3.本办法所称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是指在举办重大活动和应对突发事件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陕西人事档案管理模式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管理办法2。
1.机关档案业务社会化服务限于档案整理、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纸质档案数字复制件全文识别、电子档案管理技术支持等辅助性工作。社会化服务应当符合《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DA/T68)规定。2.档案工作人员应当为机关正式在编人员,且思想可靠、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3.档案工作人员应当熟悉机关工作;具备档案管理、信息管理等相关知识背景,并定期参加业务培训。4.不具备前述知识背景的档案工作人员,应当经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5.第十三条档案工作人员调离岗位或退休的,应当在离岗前办好交接手续。涉密档案工作人员的调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执行。
电子档案管理:文件收集按照电子公文归档范围的要求,完成电子公文及其元数据的收集,收集宜采用自动捕获方式,在无法自动捕获的情况下也可手工录人。文件收集的步骤如下:a)捕获:在电子公文形成和办理过程中应随时捕获拟归档电子公文;电子公文元数据应与电子公文内容数据一起捕获;捕获的电子公文及元数据应齐全、完整,保持电子公文之间的有机联系;电子公文内容数据应与其形成时保持一致。b)录人:对于部分未进入电子公文系统进行流转的文件,可通过文件扫描并著录元数据.电子公文上传挂接,脱机数据包导入等方式完成电子公文的收集。电子公文元数据著录应满足第7章的要求。c)转换:电子公文捕获或录入后,对于不符合归档格式要求的电子公文应进行格式转换,以满足归档电子公文保存和利用的需求。档案工作的监督与管理。
1.机关档案部门应当定期组织人员对档案数量进行清点、对保管状况进行检查,定期对电子档案的保管情况、读取状况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建立检查和处理情况台账。2.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对受损、易损档案进行修复、复制或作其他技术处理。档案修复应当保持档案内容的完整,尽量维持档案的原貌。档案修复前应当做好登记和检查工作,必要时进行复制备份,做出修复说明。3.机关应当为档案工作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品,避免档案管理过程中有毒有害物质损害健康。档案机构的工作及其职责。黑龙江电子公文档案管理管理系统
档案检查工作的程序。黑龙江电子公文档案管理系统
业务系统与电子档案管理系统1.业务系统电子文件归档功能a)应能按6、7、8.1-8.4给出的相关要求形成、收集、整理、归电子文件及其元数据。b)应内置电子文件分类方案、保管期限表等工具,支持电子文件形成或办理部门完整收集、整理应归档电子文件及其元数据。c)应能以单个流式文档集中记录电子文件拟制、办理过程中对其进行的全部修改信息。d)能按内置规则自动命名、存储电子文件及其组件,保持电子文件内在的有机联系,建立电子文件与元数据之间的关联关系。e)能按标准生成电子文件及其元数据归档数据包,或向归档接口推送电子文件及其元数据。f)能对已收集、积累的电子文件的所有操作进行跟踪、审计。g)需通过业务系统开展电子档案管理活动时,业务系统电子档案管理功能应参照GB/T29194-2012、ISO16175-3:2010等标准以及5.2给出的要求执行。黑龙江电子公文档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