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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7日

    故此中院认为,原告程某向被告汤某出借借款的事实具有高度可能性,可予认定,据此认为一审法院对此做出的判决存有不妥,依法予以更正。中级法院终判决如下:撤销原状,并直接依法改判为被告汤某向原告程某归还借款及按照年利率12%为标准的利息。四、吴剑勇律师建议上海经济律师网吴剑勇接手本案之后,经过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在上诉二审程序的把关把控,在没有借条、借据等书面借款凭证的前提下,公平公正的审查本案其他各类间接证据,结合双方的陈述意见,终是依法撤消了一审法院错误的判决,依法改判被告全额返还借款及利息,给了原告一个公正的判决(二审案号(2021)沪02民终657号)。但原告在借款之后没有让被告出具借款凭证的教训是值得大家注意与反省的。本案中,正是因为原告没有借款凭证,再加上诉讼双方之间存在高达百万元级别的往来,所以导致一审法院没有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借款的基本事实。虽然二审法院依法改判,终主持了司法公正,但请大家一定要知道,打赢一审判决的胜诉才是重要的。如果一审判决败诉,要期望二审主持公正改判概率是比较低的。而且诉讼是有成本的,不有律师费及上诉费的经济成本,还有时间成本、精力成本。选择吴剑勇律师,享受一站式经济法律咨询服务。上海房产租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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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除了出具书面的借款凭证之外,微信聊天记录也是一种证明借贷合意的有效方法。比如可以在微信上向对方重审借款的事实,微信催款或在微信上沟通还款计划,以便通过微信聊天记录的方式证明存在借款还款的事实或经过。除了微信聊天之外,还有录音、视频等其他各种方式可以作为一种证据欠缺的补充可以好好地加以利用。如果原告确实存在欠缺借款凭证的重要证据,向法院起诉被告要求还款则要慎重行事,建议一定要委托的民间借贷经济律师代理,的经济律师会考虑在欠缺主要借款凭证的前提下,如何利用现有证据、如何有效的举证质证及有效的利用司法解释来达到大的程度具有更丰富的经验。原创作者:上海经济律师-吴剑勇律师吴律师电话:.吴律师微信:.吴律师网站:。上海房产租赁律师在复杂的经济案件中,吴剑勇律师是您的强大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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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经济律师的能力和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吴剑勇律师不仅具备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还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敏锐的市场洞察力。他能够迅速适应不断变化的经济环境,为客户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选择一位的经济律师,不仅要看其过往的业绩和口碑,还要考察其素养和责任心。吴剑勇律师以其严谨的工作态度、精湛的业务技能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赢得了客户的赞誉。他始终将客户的利益放在,全力以赴为客户争取大的合法权益。如果您正面临经济合同纠纷或其他相关法律问题,不妨考虑寻求上海经济律师吴剑勇律师的帮助。他将运用其知识和丰富经验,为您排忧解难,让您在复杂的商业环境中游刃有余。总之,上海经济律师吴剑勇律师是一位值得信赖的经济合同纠纷。无论您是企业还是个人,无论您面临的是何种类型的经济合同问题,他都有能力为您提供的法律支持和解决方案。在这个充满挑战和机遇的时代,让我们携手吴律师,共同守护您的权益!

    案情简介在我国大部分国民购买房产是用于自己居住,有一些先富裕起来的人员在资金充足的时候可能会重新购房用于改善性住房,或者在旅游城市及风景名胜旁边购房用于投资或者是节假日临时居住。云南昆明是我国有名的旅游城市,中国有名的房产金融集团公司就在云南省昆明市开发健康产业房产项目,原告就通过被告购买了一套精装修房,支付购房款时虽然存在延期,但更终付清了全款。原告购房时国内经济稳定发展,投资市场蓬勃发展,整个市场行情一片欣欣向荣,但随着时间推移经济进入低迷下滑趋势,开发房产项目的房产金融集团公司资金链断裂,引起该金融集团爆发金融危机,导致房产开发建设项目延期与停工,给购房业主按期收房造成了一定的潜在风险与危机。故此原告向昆明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要求人民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并返还已支付的全部购房款。根据我国法院规定,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房产就属于不动产,所以原告就选择向云南省昆明市下属法院起诉,昆明法院受理并正式立案之后,依法向被告送达了案件受理通知书及起诉状副本等材料。被告依法应诉,并委托上海经济律师吴剑勇律师代理案件,吴剑勇律师审查案件后认为,我国《民事诉讼法》有专属管辖的规定,还有约定管辖的规定。面对合同纠纷,吴剑勇律师的专业判断力值得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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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2月25日又开具给被告C装潢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货款**为338,375元,相应公司承诺将尽快付清所欠货款,迟不得超过2021年12月31日。为证明原告共向被告上海B建筑公司销售总金额,原告提供了销售清单35份,转账凭证13份,其中被告C装潢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转账52,991元,于2020年12月7日转账133,059元,于2020年11月25日转账40,075元。被告C装潢公司于2021年2月4日转账479,366元,于2021年8月27日转账149,000元,于2021年1月20日转账295,564元。被告上海B建筑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转账30,000元。案外人杭州某建设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转账101,,于2020年10月26日转账105,,于2020年10月30日转账111,250元。另有共有3笔不明户名的转账共500,000元,原告认可为被告转账。对于侍款事实,被告C装潢公司、C装潢公司上海分公司认为其只是代位付款并非承担连带责任。法院认为,关于被告被告C装潢公司、C装潢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责任。原告根据《欠款确认及还款计划书》要求被告C装潢公司、C装潢公司上海分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法院不予支持。法院认为,C装潢公司上海分公司虽然在该份文件上盖章,但并没有表达承担保证责任的意思。终上海市宝山区**法院作出了。专业经济律师咨询,吴剑勇律师为您的商业活动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浙江承揽合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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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同时规定约定管辖不能违反专属管辖的规定,也就是说专属管辖优先于约定管辖。依据专属管辖的规定,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属于买卖房产的纠纷,原告向房产所在地法院起诉,所以房产所在地法院受理此案本身并无过错。但因为被告属于上海的企业,被告希望将案件移送上海法院管辖。二、原告起诉情况原告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向昆明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昆明法院也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由正式立案,案号(2024)云0127民初563号。原告起诉主要内容:原告与被告签订《商品房权益转让协议书》,约定原告向被告购买云南省昆明市健康城房屋,被告收到全部购房款后协助原告完成商品房买受人变更为原告的全部合法手续,如被告未能完成被告所购商品房的全部更名手续,视为被告违约。签订协议后,原告向被告支付了约定的购房款,但因各种原因,一直未能为原告完成商品房认购书买受人变更为原告的全部合法手续。因为购房的房产所在地为昆明市,故此向昆明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协议书,并判令被告返还全部购房款及承担违约金。三、被告申请管辖异议上海经济律师吴剑勇dai表被告申请管辖异议,认为本案不应按房屋买卖合同专属管辖。上海房产租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