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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口家庭婚姻家事纠纷律师

来源: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07日

离婚时想把所有财产都留给孩子,这个想法能实现吗?

首先,必须双方自愿同意。离婚分财产可不是一个人说了算,必须夫妻双方都真心愿意把财产给孩子,达成一致才行。要是一方拿孩子威胁,或者欺骗对方签字,那这份协议以后很可能不算数。比如有对夫妻,男方说“不把房子给孩子,我就不让你见孩子”,女方无奈签字,这种情况下,女方发现受骗后是可以要求撤销协议的。其次,赠与一旦完成,就不能随便反悔。财产给了孩子,就像泼出去的水,一般要不回来。再者,不动产过户不能忘。像房子、车子这类财产,光签协议没用,必须去办理过户登记。房子要带着离婚协议、离婚证等材料去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是房子还有**没还清,得先问银行同不同意过户,有的银行甚至要求提前还清**才行。车子则要去车管所,带上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等资料办理。要是一直不过户,法律上这些财产还不算真正属于孩子。如果夫妻双方谈不拢,想让孩子得到财产,只能去法院打官司。还有一些特殊情况要注意:要是财产涉及其他人,比如夫妻和朋友一起开的公司,把股权给孩子就得先和其他股东商量;要是孩子还未成年,财产会由监护人帮忙管理,但监护人不能随便花孩子的钱,只能为了孩子好才能动用。 丈夫起诉与妻子离婚,妻子起诉丈夫犯重婚罪,二件案件是否可同步审理?虹口家庭婚姻家事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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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配起诉2+1,一定要申请调查令!

1、调查领可以帮助你查到完整的、真实的转账流水,现实生活中很少有男方毫无隐瞒的把所有的转账细节全盘托出,如果没有律师团队去银行或者去支付宝、微信这些机构去依法调取流水,很有可能遗漏大额的赠与,导致本应该追回来的钱石沉大海。2、律师调查令是有黄金窗口期的,一定是要在一审阶段进行提交,通常情况下,法院是会愿意开这个调查令,如果一审没有申请,二审再去补难度就会**增加。3、通过律师调查令获取到的流水,会包含转账的备注信息,自己看到这些流水往往可能只有金额和时间,而没有对方备注的那些特殊留言,而这些备注,恰恰可以锁定不正当关系的证据。 上海离婚程序律师个人离婚案件的上诉程序是当事人不服判决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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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离婚协议可以一个人能去申请办理房产过户吗?

1、不能。拿着离婚协议,需要双方到场,才可办理过户登记。离婚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只能向法院起诉解决。这也是协议离婚的弊端之一。2、如果双方虽能离婚事项基本协商一致,但双方信任度不那么好,或者财产争议金额比较大,后续还可能发生争议,或者财产争议金额比较大,后续还可能发生争议,通过法院调解离婚,这样可以拿到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民事调解书。3、如果是**房产,如果**未清,也是可能不能直接给过户,因为还需要收到银行的约束,一般是还完**后,才能过户。

遗嘱除了房子与存款,还能写点啥?

知识产权里的财产权益,比如作家,著作的稿费收入;要是搞发明创造的,专利权的许可使用费。这些财产权益都能在遗嘱里安排得明明白白。

还有股权,您要是公司股东,名下的股权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特定的人继承。不过得注意,有些公司章程可能对股东资格继承有限制,这时候就得按章程来。

投资收益也能写进遗嘱,像买的理财产品收益、**投资赚的钱,只要是您个人的投资所得,都能自由处置。

另外,您手里要是有合法债权,借给别人钱了,这债权也能在遗嘱里明确继承安排,让继承人接着行使债权**利。

像珍贵的字画、古玩,还有车辆这些动产,同样能写进遗嘱。只要是您合法拥有,就能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它们未来的归属。 离婚抚养权,女方怎么取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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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二婚家庭更需要考虑立遗嘱?

1、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的混同风险。若一方有婚前个人财产(如房产、存款、股权等),未通过遗嘱明确归属,去世后可能按照法定继承分配——即由现任配偶、亲生子女、父母共同继承。这可能导致想留给自己亲生子女的婚前财产,被现任配偶或继子女分走;反之,现任配偶也可能因缺乏遗嘱,无法确保自己的权益。2、继子女的继承权争议。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则继子女享有与亲生子女同等的继承权。但“扶养关系”的认定常存在模糊性,若没有遗嘱明确排除或指定,可能引发继子女与亲生子女的继承纠纷。3、现任配偶与前任家庭的利益***。二婚家庭中,一方可能需要兼顾现任配偶、自己的亲生子女,甚至前任配偶。若没有遗嘱,法定继承的“平均主义”可能无法体现个人真实意愿,比如想多照顾经济条件较差的亲生子女,或保障现任配偶的晚年生活,都需要通过遗嘱明确。 宅基地有房产证可以继承吗?上海离婚程序律师个人

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虹口家庭婚姻家事纠纷律师

签了分手协议,能要回分手费吗?

先明确一点,分手费在法律里可没有明文规定。它不是一个正儿八经的法律概念,法律可不认这玩意儿。因为索要分手费这事儿,违背了平等和意思自治的原则,也不符合社会的公序良俗。法律只管那些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分手费这种,它真管不着。再说分手协议,同居关系在民法典里没被承认,那基于同居结束签的分手协议书,大多时候也没啥法理依据,很难得到法律保护。虽说要是协议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真实意思签的,没违法也没违背公序良俗,里面关于财产分割啥的合法条款,法院可能认。但就单纯约定分手费,法院一般都不支持。比如说,有人拿给分手费当结束关系的条件,哪怕没胁迫,也会被认为让对方意志不自由了,双方地位不平等,这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就存疑,自然也就没法律效力啦。不过,要是分手协议里的分手费,其实是对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分割、补偿,或者是合法的赠与、债务债权关系,还有证据能证明,那就能按具体法律关系去法院起诉主张权利咯。 虹口家庭婚姻家事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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