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赔偿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被保险人依据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健康保险合同获得的具有人身属性的保险金,或者夫妻一方作为受益人依据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合同获得的保险金,宜认定为个人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2、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依据以生存到一定年龄为给付条件的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合同获得的保险金,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以上这些保险赔偿金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重婚者应该接受法律和道德的双重惩罚。宝山有名的婚姻家事纠纷律师

离婚时,提交这个3个文件,防止损失财产!
1、财产保全申请书:财产保全申请书可以保全现有的夫妻共同财产,还可以防止对方转移财产。注意:对于房子,现在一般都是“活封”,就是对方任然可以在里面居住,但不能进行买卖。对于车辆、**、基金等,也是一样,被保全的财产不能进行买卖与转让,可以确保在离婚诉讼中,对方无法转移或处置任何财产。2、调取证据申请书:在离婚诉讼中,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对方名下的银行卡、某信、某宝的流水进行调查,甚至可以查许多年以前的流水。另外,通过调取证据,查明把钱转给谁后,还可以起诉收款方将钱追回。3、网络查控申请书:这份申请书能轻松把控对方财产动态。在提起财产保全的同时,把网络查控申请书递交给法院,法院审核通过之后,只要在法院的网络查控系统内,输入对方的身份证号和名字,就可以查出对方在全国各地的存款及财产了。 静安专业婚姻家事律所离婚诉讼中,双方对财产价值有争议时,是否必须委托中介机构评估?

2025年新婚姻法解读
新婚姻法第12、13、14条中规定了,在离婚过程中抢夺、藏匿孩子的一方,将不再占据得到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之后,在发现一方有抢夺、藏匿孩子的情况,首先时间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格权侵害禁令,甚至可以直接提起监护权之诉,要求法院暂时性的指定抚养权事宜,哪怕last走完了所有流程,对方还是不交孩子,也不用怕,只要手里有足够的证据去证明曾经对方有抢夺过子女的行为,未来在抚养权官司中,去争夺抚养权的有利因素,会直接的获得抚养权的优先权。
可减少或者中止抚养费的情形有哪些?
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2、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3、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4、如果生活中发生一些变故,使原先的孩子抚养费支付条件发生变化,需要请求法院判决孩子抚养费中止给付,这个在原夫妻双方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基础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婚姻家事在诉讼中,如果自愿离婚的话,要注意材料问题。

婚姻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
1、在婚后的生活中,夫妻难免会产生矛盾,在出现危机时,当事人双方往往优先的解决途径当属私下协商,以达成婚姻保证效果。而重归于好的情况屡见不鲜。此时的婚姻保证书中会就夫妻相互之间的忠贞、家庭责任、孩子问题及惩罚措施进行约定。这类婚姻保证书的效力需要酌情而定。2、“背叛婚姻方不得探望子女、不得做孩子的父(母)亲”等条款属无效条款,不会被认定有效的。3、婚姻保证书中约定有“净身出户”的条款也并非全都为法律所禁止。若签署此类保证书时系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可以视为夫妻双方对其所属财产的约定,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离婚诉讼是一种法律程序,用于解决婚姻关系的终止问题。虹口离婚诉讼婚姻家事律师网
婚姻家事不列案外第三人为诉讼当事人。宝山有名的婚姻家事纠纷律师
离婚的时候,想要查对方银行流水,需要什么条件?
1、首先,离婚查对方流水,需要起诉对方,除非能拿到对方银行卡并且知道银行卡密码。如果都不知道,对方也不配合的情况下,那么只能先起诉,才能去调查对方的银行流水。起诉不一定是以离婚为案由,也可以起诉小三出轨追回财产的案由一样也可以查对方银行流水。
2、查财产线索,首先要知道对方银行卡账号,没有银行卡账号法院是不会批调查令的。
3、要委托专业的律师,因为律师的调查令只有律师才能去查,千万不要去找社会上所谓的机构,这种机构所获得的财产证据,即使调查到了对方银行卡流水,法院也是不会被认可的。查流水不是关键,而是查多久的流水才是关键,正常情况下,查流水,只允许查1年,有可能对方很多年前就已经开始转移财产了。怎么查更多的时间,才是关键。在查出流水之后,要分析流水以及如何去追回对方隐藏或者转移的财产。遇到问题一定要咨询专业的律师。 宝山有名的婚姻家事纠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