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围绕婚姻家事类的法律需求逐年增加,婚姻家事类案件也是民事领域比较主要的案件类型之一,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判决二婚生子女一随原告、一随被告时,因二子女年龄有差距,是否还要判决抚养较大子女一方补偿子女年龄差距部分的抚养费予另一方?从公平角度出发,考虑双方的经济收入和负担能力等情况,结合当事人的意见,人法院可以酌情处理。已逾18周岁的在校大学生,是否有权起诉父母要求给付抚养费?父母没有为其提供抚养费的法定义务。离婚案件的证据材料包括婚姻状况证明、财产清单等。杨浦抚养权婚姻家事事务所

抚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项天职,不能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现实生活中,会有不少要求代为拟订婚内财产协议时要求不愿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此类约定的效力,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经济上陷于困顿,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承担的义务。婚姻生活中形成的债务,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在婚内财产协议中,可以约定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由其本人承担。但是,这类各自债务各自承担的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否则,债权人可要求夫妻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宝山关于婚姻家事咨询**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起诉离婚,单独起诉向对方提出损害赔偿,法院应否支持?

子女抚养归属的变更,父母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抚养归属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离婚诉讼的当事人申请保全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应提供担保?应否提供担保以及数额由法院视具体案情处理。“私房钱”属夫妻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当事人间未订立关于“私房钱”的约定或约定不明、或约定无效的,适用法定夫妻财产制,即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一直与家庭其他成员共同生活,离婚时如何确定夫妻共同财产?应将夫妻共同财产先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铺位承租权、转租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共同财产,由法院酌情处理。离婚诉讼涉及家庭共有房屋的分割。

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法不入家门”已成为历史,反对家庭**不仅是家事,更是国家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反家庭**法》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反家庭**工作。第六条至第十条、第十四条等诸多条款规定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社会团体、**性自治组织等在反家暴工作中的责任与义务。检察机关履职中发现家暴线索的,应当先行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履职尽责。检察机关除做好家庭**受害人的法律宣讲、心理疏导外,可以与民政部门联系,将家庭**受害人安置到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提供的临时庇护场所,提供临时生活帮助;可以引导家庭**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保护其人身安全;对于涉嫌虐待犯罪的,可以引导家庭**受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加害人的刑事及附带民事赔偿责任。离婚案件可能涉及子女抚养权。婚姻家事
婚姻家事不是必须委托中介机构评估。杨浦抚养权婚姻家事事务所
离婚后,自己一人带孩子的单亲妈妈本身就面临着巨大的经济压力,如果抚养费约定不明确,导致***无法执行,对于单亲妈妈来说真的是雪上加霜,抚养费这样的约定才能有效保障单亲妈合法权益。***,抚养费包含基础的教育费和基础的医疗费,超出日常生活的大额开支一般是不包含在基础抚养费之内,这部分是需要双方另行均摊,这个“大额开支”需要明确约定,比方说,500元以上的医疗费需要另行均摊。此外基础生活费部分比较好约定一个固定的递增比例,以此来对孩子日益增加的消费需求以及物价上涨的压力。第二,关于孩子的其他开销,比如孩子骑自行车把别人撞了等这些意外事件所产生的赔偿费用需要约定,这也是不小的开支。第三,法律规定,抚养费只支付到孩子满18周岁成年,因此想让对方支付孩子上大学的费用,结婚的费用等,比较好在协议里明确约定清楚。第四,明确约定清楚抚养费每月支付的时间,指定支付的账户,来降低自己举证难度,如果到了指定日期,指定账户上没有入账,就可视为男方没有履行抚养义务,就可以起诉,法院判决之后直接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杨浦抚养权婚姻家事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