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市发展改*委会同市有关部门审核后,根据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向市财政局申请下达补贴资金。 (六)市财政局收到市发展改*委文件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享受补贴的单位。 第六条(计划编制程序) (一)已取得天然气分布式供能项目核准或审批文件的项目单位,要及时将项目进展情况报市分布式供能推进办。 (二)市分布式供能推进办要积极跟踪全市天然气分布式供能系统项目进展情况,并负责编制全市年度推进计划,于每年9月底前报市发展改*委。 (三)全市年度推进计划经市发展改*委同意后,市分布式供能推进办负责对推进计划实施进行检查与协调。上海市工业通信业节能减排和合同能源管理专项扶持办法。上海交通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报
第三条(资金来源) 专项资金由市级财政预算专项安排。主要来源为: (一)市级财政预算资金; (二)实施差别电价电费收入; (三)市**确定的其他资金来源。 中*财政下达本市并明确由地方统筹安排使用的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可依照本办法进行管理。 第四条(支持范围) (一)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重点用于支持本市调整淘汰高耗能、高污染、低附加值的劣势企业、劣势产品和落后工艺的实施。 (二)工业节能减排。重点用于支持工业通过技术改造和技术升级,取得显*节能减排降碳成效,具有推广意义的技术改造项目。支持具有推广和示范作用的清洁生产示范项目。 (三)合同能源管理。重点用于支持合同能源服务公司为用能单位开展的前期节能诊断服务,以及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所开展的技术改造。青浦区企业节能减排工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申报公司虹口区节能减排降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七)建筑节能管理与服务项目。既有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源审计项目,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八)国家明确要求地方给予政策配套的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相关事项及市**确定的其他用途。 四、支持标准和方式 (一)符合绿色建筑示范的项目,二星级绿色建筑运行标识项目每平方米补贴50元,三星级绿色建筑运行标识项目每平方米补贴100元。 (二)符合装配整体式建筑示范的项目,AA等级每平方米补贴60元,AAA等级每平方米补贴100元。
为了加强本市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推动本市节能减排基础能力建设,支撑上海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等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资金来源 本办法所涉及的本市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项目专项扶持资金(以下简称“扶持资金”)在市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中予以安排。 (二)有利于调动各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计量数据采集工作的积极性;上海市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申报材料包括: 1.上海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数据采集项目市级资金扶持申请表; 2.项目的验收报告; 3.项目商业合同、费用支付的有效凭证或者投资的有效凭证等; 4.项目中在用计量器具的检定或者校准证书; 5.数据传输真实性、长久性承诺书; 6.《上海市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诚信记录确认证明; 7.国家和本市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市市场监管局或者其委托机构收到申报材料后进行材料初审。初审通过后,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委等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审核。通过审核的项目,将在市市场管局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无异议的,列入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青浦区推动先进制造业发展的扶持办法。上海交通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报
松江区产业扶持资金支持与管理办法。上海交通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报
五、申报审核程序 (一)监测平台项目建设的申报及审核,建设单位按照上海市市级数字化项目支出预算的要求编制方案上报,经市市场监管局同意后,报市经济信息化委审核。 (二)各重点用能单位、相关能源销售转供单位及专项项目主体的一级(关口)、二级和三级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的申报,由申报主体在向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上海)有效发送能耗数据3个月后,按照《上海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数据采集建设的验收要求》自行组织项目验收,验收通过后向市市场监管局进行申报。上海交通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