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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公司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0日

(三)*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根据《上海市*低能耗建筑技术导则》,达到相关技术要求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建筑规模:建筑面积0.2万平方米以上。建筑要求:符合《上海市*低能耗建筑技术导则》和相关标准要求,公共建筑应当实施建筑用能分项计量,且与本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数据联网。 (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进行建筑节能改造,并达到相关技术要求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建筑规模: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建筑要求:居住建筑应当符合《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DG/TJ08-2136)。公共建筑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不低于15%(按标煤折算),公共建筑应当实施建筑用能分项计量,且与本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数据联网。松江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支持实施细则。企业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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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符合申报*低能耗建筑示范的项目,应当在项目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后一年内,由业主向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提出申请。项目竣工验收后,由业主向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提出验收申请,验收通过给予项目*终评定。 (四)符合申报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的项目,应当在项目竣工验收后一年内,由业主或受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向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提出申请。 (五)符合申报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示范的项目,应当在项目竣工验收后一年内,由业主或受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向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提出申请。 (六)符合申报立体绿化示范的项目,应当在项目竣工验收后一年内,由业主或受委托的法人单位向市绿化市容局提出申请,市绿化市容局接受申报并初审后向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江苏节能减排工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申报公司嘉定区技术改造专项扶持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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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本市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推动本市节能减排基础能力建设,支撑上海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等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资金来源 本办法所涉及的本市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项目专项扶持资金(以下简称“扶持资金”)在市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中予以安排。 (二)有利于调动各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计量数据采集工作的积极性;

(十)申报*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的,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应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专项检测;申报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的,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应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能效测评;申报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的,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应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节能量审核;申报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示范项目的,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应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测试评价;申报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的,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应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财务审计。 (十一)*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专项检测按照政*采购确定的费用支付。项目能效测评、节能量审核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测试评价费用按以下标准支付: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下的,支付第三方审核费用2万元;建筑面积3万(含)至6万(不含)平方米的,支付第三方审核费用3万元;建筑面积6万(含)至9万(不含)平方米的,支付第三方审核费用4万元;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支付第三方审核费用5万元。 财务审计每个项目支付第三方审核费用0.5万元。青浦区推动先进制造业发展的扶持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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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持范围(政*投资项目除外) (一)绿色建筑示范项目。获得二星级或三星级绿色建筑运行标识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建筑规模:二星级居住建筑的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上,三星级居住建筑的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二星级、三星级公共建筑的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建筑要求:公共建筑应当实施建筑用能分项计量,且与本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数据联网。 (二)装配整体式建筑示范项目。根据《上海市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评价等级达到AA或AAA的装配整体式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建筑规模:装配式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建筑要求:装配式建筑单体预制率或装配率不低于示范项目申请当年《上海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相关规定,公共建筑应当实施建筑用能分项计量,且与本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数据联网。虹口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专项扶持办法。江苏节能减排工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申报公司

上海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专项扶持办法。企业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公司

第七条(部门职责) 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对工业通信业节能减排和合同能源管理专项支持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 上海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工业通信业节能减排和合同能源管理专项支持项目的节能减排情况进行抽查。 市财政局负责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八条(申报程序和项目评审) 市经济信息化委发布年度申报通知,确定支持方向、申报要求等,由项目单位在市经济信息化委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提出资金申请。 经项目初审、专*评审、综合评定等流程后,由市经济信息化委会同市发展改*委、市财政局确定拟支持项目计划,并在市经济信息化委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企业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公司